市人大到我区对实施物业管理条例情况开展调研
5月14日,市人大城建环资工委主任邓国清组织市人大代表及有关人员到我区就贯彻实施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的情况开展调研。调研组视察了金碧花园和环湖花园,并听取了区建设局副局长刘志成所作的工作汇报。
据介绍,建设局在贯彻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工作中取得较好的成效。一是做好前期物业服务工作。依照条例规定协助29个物业项目进行了招投标,招标面积525万平方米,同时监督落实物业服务用房地17万平方米;二是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重点查处了4家服务质量较差的企业给予资质降级处理;三是加强物业维修基金收缴,共收缴4.8亿元,由政府设立专门账户加强监管;四是指导协调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我区现有物业小区有290多个,其中106个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五是推进房地产开发与物业服务分业经营。目前我区物业服务企业共76家,基本实现分业经营。但在贯彻实施物业管理条例过程中,仍存在法规不够完善、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低交费高服务”的要求矛盾较大以及业主委员会成立难等问题,并提出制定相应法规实施细节、业主委员会工作由社区指导为主等建议。
调研组对我区贯彻实施物业管理条例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存在问题和建议将积极向上反映,不断完善法律法规,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吴纪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