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次会议纪要
6月25日,禅城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安红,副主任蔡美淡、陈维良、梁祥提、吴觉生、黎碧灶及委员共18人出席了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郑时迈,区人民法院院长罗志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甄耀台,区人大各办事机构、依法治区办主要负责人及部分区人大代表等列席了会议。
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安红受梁毅民主任的委托主持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禅城区交通局局长徐航代表区政府所作的关于我区公共交通改革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去年以来,区政府高度重视公交改革工作,对我区公交管理体制进行了彻底改革,引进推行了全新的国内第一个公交共同体(TC)管理模式,采取了重新布点、调线、增车、优惠票价,改制、限制私人机动车增长、智能监管、改善交通环境等八项改革措施,使公交改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实现了市民、企业和政府三赢局面,受到了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广大市民的好评。对此,会议给予了充分肯定。会议强调,要继续加大公交优先发展的宣传力度,切实抓好公交改革配套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巩固提升公交管理水平,认真解决公交车尾气污染等问题,使市民享受到优质便利的交通服务。
会议听取和审议禅城区人民法院院长罗志明所作的关于贯彻实施《民事诉讼法》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新民事诉讼法自去年修订施行以来,区法院积极开展实施工作,着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执行效率,工作成效显著。对此,会议给予肯定。会议要求,要加强对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科学探索,不断增强民事诉讼法的实施效果;要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尊严;要着力解决实施民事诉讼法中的实际问题,积极实践司法为民。
会议还组织学习了《食品安全法》和依法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
(办公室 王文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