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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人事任免

 

2008828

 

根据梁维东本人申请,决定接受梁维东辞去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并报佛山市禅城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根据禅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决定任命:

黄喜忠代理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并报佛山市禅城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根据禅城区人民法院院长罗志明的提请,免去:

陈亦光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虹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丘丽萍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莫异虎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蔡剑峰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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