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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佛山市禅城区委办公室文件

禅办发(2005)39号

关于调整中共佛山市禅城区委依法治区
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南庄镇委,各街道党工委,高新区党委,区直副局以上单位党组织,市驻区单位党组织:

鉴于区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变动,经区委同意,现对区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耿文(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副组长:林邦彦(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张宪邦(区委副书记)

叶  良(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范沃良(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成  员:裴广明(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

王京穗(区委常委、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局长)

戴一民(区政府副区长)

谭伟平(区政府副区长、澜石街道党工委书记)

吴  光(区政协副主席)

罗永根(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罗志明(区法院院长)

周伟泉(区检察院检察长)

周小强(区人大办主任)

吴觉生(区府办主任)

高定添(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事局局长)

刘跃芬(区委组织部副部长、直属机关党工委书记)

黄丽珍(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廖添兴(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杨文彪(区司法局局长)

杨彬华(区财政局局长)

邝锦耀(区教育局局长)

陈和平(区行政执法局局长)

吴志伟(区审计局局长)

李翠贤(区民政局局长)

李上洋(区委依法治区办常务副主任)

张丽娜(区法制局副局长)

罗胜壮(南庄镇委书记、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国标(城南街道党工委书记)

余  枝(环市街道党工委书记)

唐伟权(普君街道党工委书记)

钟茂辉(升平街道党工委书记)

张新余(石湾镇街道党工委书记)

张远航(张搓街道党工委书记)

国兴华(祖庙街道党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范沃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上洋同志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邝玉伦、陈志成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区机关大院1号楼10楼1010室,联系电话:83387099。

          中共佛山市禅城区委员会办公室
二00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临时机构  依法治区△   领导小组△   调整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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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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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佛山市禅城区委员会办公室     2005年4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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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印1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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