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办发(2005)39号
关于调整中共佛山市禅城区委依法治区
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南庄镇委,各街道党工委,高新区党委,区直副局以上单位党组织,市驻区单位党组织:
鉴于区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变动,经区委同意,现对区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耿文(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副组长:林邦彦(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张宪邦(区委副书记)
叶 良(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范沃良(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成 员:裴广明(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
王京穗(区委常委、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局长)
戴一民(区政府副区长)
谭伟平(区政府副区长、澜石街道党工委书记)
吴 光(区政协副主席)
罗永根(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罗志明(区法院院长)
周伟泉(区检察院检察长)
周小强(区人大办主任)
吴觉生(区府办主任)
高定添(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事局局长)
刘跃芬(区委组织部副部长、直属机关党工委书记)
黄丽珍(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廖添兴(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杨文彪(区司法局局长)
杨彬华(区财政局局长)
邝锦耀(区教育局局长)
陈和平(区行政执法局局长)
吴志伟(区审计局局长)
李翠贤(区民政局局长)
李上洋(区委依法治区办常务副主任)
张丽娜(区法制局副局长)
罗胜壮(南庄镇委书记、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国标(城南街道党工委书记)
余 枝(环市街道党工委书记)
唐伟权(普君街道党工委书记)
钟茂辉(升平街道党工委书记)
张新余(石湾镇街道党工委书记)
张远航(张搓街道党工委书记)
国兴华(祖庙街道党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范沃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上洋同志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邝玉伦、陈志成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区机关大院1号楼10楼1010室,联系电话:83387099。
中共佛山市禅城区委员会办公室
二00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临时机构 依法治区△ 领导小组△ 调整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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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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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佛山市禅城区委员会办公室 2005年4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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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150份)